网站首页 公示公告 新乡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新乡市人防工程运维监管系统建设试点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商
新乡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新乡市人防工程运维监管系统建设试点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商
2023年07月25日 09:19 浏览量:4712 收藏

为确保新乡市人防工程运维监管系统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工作顺利实施,我办根据相关规定,拟遴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承办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新乡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项目名称:新乡市人防工程运维监管系统建设试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商

二、遴选原则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评估、择优选择、集体决策。
    三、资格条件
    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业务;须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2、须提供近一年内信息化类招标代理业绩(≥100万元,以提供网页公示截图和签订合同复印件已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的专职人员;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年或 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遴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1.2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含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1.3须提供近一年内信息化类招标代理业绩(≥100万元,需提供网页公示截图和签订合同复印件已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并加盖公章);

1.4拟任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和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6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文件(A4纸)并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27日下午18: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中大道东南角人防大楼十三楼财务室

五、遴选时间及地点

1.遴选开始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9点

2.遴选地点:新乡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十楼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

在《新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官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丽      

联系电话:0373-3666029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