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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市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2024年09月11日 16:58 浏览量:555 收藏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城市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为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上午10时00分至10时45分,组织全市人防警报统一试鸣。

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及试鸣周期:

一、10:00发放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二、10:20发放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三、10:40发放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3分钟,试鸣一个周期。

四、每种警报间隔11分钟,共43分钟。

望全市人民听到警报后不必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新乡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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