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培育重点产业链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提升我市人工智能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市政府办近日印发了《新乡市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结合我市人工智能发展现状,在推动产业集聚、产业创新生态、高端产品研发、数据要素保障、其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10条措施,推进我市人工智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
《措施》分为五个部分。一是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建设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地、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引进,对实缴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入驻园区企业最高可享受租金前一年全额补贴、后两年减半补贴政策。二是完善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生态。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人工智能企业成果转化,对国内外龙头企业择优给予50万元落户奖励,国内10强企业落户实施“一事一议”。三是加快人工智能高端产品研发。支持高端产品研发、支持算法软件源头创新,对入选省十大标志性高端装备产品给予50万元奖励,对省首版次软件给予一定比例配套支持。四是加强数据要素保障。推动数据开放应用,支持企业充分挖掘数据要素价值,将人工智能领域数据纳入省、市平台。五是其他保障措施。支持人工智能产业投融资、重大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支持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关键人才引进“一事一议”,设立人工智能产业研究投资引导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