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后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管理,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风险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将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承担。全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将会加强对消防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审核后的图纸进行施工。同时质量监督部门将加强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管,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职尽责,对进场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性能严格把关。同时,我市将严厉打击进场使用防火性能不合格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行为,提高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
在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过程中,住建部门将会派出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或监督人员)及根据需要聘请的相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组织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按照验收职责要求,技术与操作技能性工作由专业技术专家具体负责,并在相关文件签署意见,消防验收原则上以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后的图纸为依据,但验收时发现仍有违反强制性条款的问题,必须提出整改;程序性审查工作由执法人员(或监督人员)负责。
根据验收结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作出行政许可,对综合评定合格的,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并与同级消防救援机构及时共享消防验收结果。对综合评定不合格的,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书》,责令建设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要重新申报消防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