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国动办关于公开处置报废国有资产的公告
根据《新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5号)和《新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办资〔2008〕1号)等有关规定,新乡市国动办对部分国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为确保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欢迎有关经营者积极报名参加。
一、公告时间
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
相关企业可于10月10日上午10点统一到新乡市国动办实地查看物品状况。
二、处置内容
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空调等固定资产。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企业承担。
三、报名所需资料
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报名,报名方式: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和报价单(密封)至新乡市国动办财务室(人民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100米13楼财务室),过期无效,市国动办组织审核材料并确定中标企业。提供材料如下:
1.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如经办人不是法人,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国有资产报废处置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款的支付
市国动办审核确定中标企业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企业完成缴款。如若中标企业未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第二高者作为中标企业,以此类推。
五、询价会时间
2026年10月12日上午9:00,在10楼会议室开展比价,报名企业的法人或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参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晓,联系电话:0373-3666008。
新乡市国动办
2026年10月8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