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国动办关于公开处置报废国有资产的公告(第三次)
根据《新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5号)和《新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办资〔2008〕1号)等有关规定,新乡市国动办对部分国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为确保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欢迎有关企业积极报名参加。
一、公告时间
2026年11月3日18:00至11月6日18:00。
相关企业可于11月4日上午9点统一到新乡市国动办实地查看物品状况(逾期不接受查看)。
二、处置内容
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空调等固定资产。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2026年11月6日上午9:00—9:30,将全套盖章资料完整密封,报送至新乡市国动办财务室(人民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100米13楼财务室),逾期送达、未密封、资料不全、资料造假或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一律认定为无效报价,自动丧失本次询价参与资格。
2.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①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如经办人不是法人,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⑤报废资产竞价处置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四、询价会时间
2026年11月9日上午11:00,在10楼会议室召开询价会,报名企业的法人或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市国动办询价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对报名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中选企业;最高报价相同者,组织其进行第二轮报价。
五、报价款的支付
市国动办组织审核材料并确定中标企业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企业完成缴款。如若中标企业未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第二高者作为中标企业,以此类推。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企业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晓,联系电话:0373-3666008。
附 件:报废资产竞价处置报价单、承诺书
附 件
报废资产竞价处置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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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应《新乡市国动办关于公开处置报废国有资产的公告(第三次)》,参与贵单位组织的报废资产回收报价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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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报 价 (单位:元) |
小写: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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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 完成时间 |
自完成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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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公司已完全知晓,并严格遵守询价公告明确相关内容; 2.本公司承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3.以上报价包含税费及其他费用。 |
公司名称(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诺书
我方郑重承诺,如递交本次项目响应文件,将按时委派授权代表到场参加询价会议。
单位:
2026年 月 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