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分类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实现“一窗办理”、“最多跑一趟”的服务理念,我办根据企业在实际审批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创新服务模式,营造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
二、实施依据
以《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乡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指标工作机制的通知》,等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为指导,结合新乡人防工作完成,制定本方案。
三、实施措施
我办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的新乡市人防审批事项与河南省政府下发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清单中的办理事项同步,并对颗粒化清单中的41项进行重新梳理,对“一窗受理”的办件分为四类审批:即办审批、容缺审批、承诺审批、上报审批。根据申报项目的特殊情况,提供差别服务,大力推行审批“绿色通道”,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实施简化手续、容缺受理、“材料流转,人不转”等便利服务措施,打破审批制度的瓶颈制约,实现“让群众满意的一流营商环境”的服务目标。
四、实施步骤
(一)分类审批,精准服务。
1、即办审批。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的新乡市人防审批事项与河南省政府下发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清单中的办理事项同步,并对清单中的41项进行重新梳理,由原来的5个审批环节压缩为2个,实现受理即办;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中的7个工改业务办理事项的受理材料,由原来的9项全部深度压缩为3或4项,力争实现“秒批秒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
2、容缺审批。申请企业在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时,在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情况下,申请人可按照我办提供的承诺书做出书面承诺,我办及时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确认项目具体情况后,给予先行受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限时补正缺失材料。在材料补正后,经工作人员再次审核,当符合申请条件时,市人防办在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行政许决定书或批复。
3、承诺审批。申请企业初次咨询,我办及时给予一次性告知书,向申请人告知行政审批事项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准予行政审批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提交材料的名称、方式和期限等信息。告知书除涵盖以上内容外,对有容缺办理事项,对其作出承诺的时限和法律效力,以及逾期不作出承诺和作出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作出说明。使得“事前的放”和“事中事后的管”相结合,全力服务保障企业。
4、上报审批。“一窗受理” 的办件通过政务服务网流转至我办后台,我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申请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核查,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及时主动上报本企业主管领导和新乡市信用办,并将申请事项和办理流程一并上报,与信用办及时沟通,制定具体解决方案。与此同时我办主动提醒企业做好信用维护工作,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企业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二)及时评价,保障服务。
为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以群众满意度为“风向标”,在服务评价上,采取线上评价、线下评价、多种渠道补充评价等方式。其中,线下咨询服务实行“一次一评”,在工改窗口放置咨询和投诉类台账,申请企业在咨询和办理业务后即可发起实时评价;线上服务“一事一评”,依托河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企业办完事项后,在网上、掌上豫事办APP等客户端,即可对所办事项进行评价。我办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对制度落实、窗口设置、业务办理、大厅管理水平和企业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确保“好差评”工作有效推进。
(三)完善制度,全面服务。
我办结合行政审批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信用承诺制度,使审批替代型、信用修复型、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应用于四种审批类型中。完善“信易+”和“关于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将“多评合一”、“容缺办理”等惠民便民政策嵌入审批流程,加强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完成和规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将其作为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共同推进惠民便企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分类审批”工作成效,提高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三)转变思想观念。增强业务人员服务意识,将实际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结合,融入“政务服务+互联网”新型服务模式中,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将便民惠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