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电子政务、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任免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承办机关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经费、社会负担经费等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管理;负责编制、审核人民防空年度防空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组织实施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事项服务科)。贯彻落实国家、省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人民防空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作;承办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办重大案件的审核、听证及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工作。负责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事项,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联络并协调相关科室及部门许可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三)指挥通信科。负责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和各种保障方案;指导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专业队伍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网络规划、建设、维护、战备执勤、技术管理和各项保障工作;拟订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方案、城市人口疏散方案和各种保障计划;制定疏散地域、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战时组织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参与组织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四)工程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人民防空工程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含通信、警报设施)拆除审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经费、社会负担经费等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征缴;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平战转换措施落实;负责审核全市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项目;负责组织对全市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及消防、防汛等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应用。